花山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花山区隶属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位于马鞍山市东部,与南京江宁区接壤,距南京禄口国际机场20公里,处在南京都市圈核心圈层。花山区总面积179平方公里,辖9街道1乡,人口43.7 万(2012年)。境内有濮塘风景区等景点。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8亿元。花山区荣获“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截止2012年9月花山区下辖霍里、桃源路、湖东路、沙塘路、解放路、江东、塘西、金家庄8个街道、34个社区、5个社区筹备组、1个社区留守组。2012年,花山区人口50万人,为汉族,其中流动人口超过10万。2014年常住人口43.7 万花山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5.8℃,大于10℃以上的积温平均5018℃;年平均无霜期234天;年平均降水量1090毫米,主要集中在6~8月,占全年降雨量的44.5%;年平均日照总时数2028小时。